买手法则之一:品牌之手
其实,“我国服装企业买手模式最早起源地在广州。”杭州士如(买手国际)企业咨询管理公司董事长王士如说。
王士如说,很多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足,就需要通过买手模式借鉴别人的东西,而后形成抄仿、改造、自主研发相结合的立体式产品开发模式。
他们的工作流程是:买手根据市场调研进行样板采购后,设计人员在对样板进行面料、色彩、结构等分解的基础上,对元素形象化、具体化重新整合。
“买手模式可以带领企业在不断的借鉴、抄仿中找到自己的方式。”王士如说。
近日,销售火爆的凡客也被指涉嫌抄袭。
“凡客的产品设计采用自有设计师和外包工作室相结合的方式。”凡客公司内部人士透露,凡客目前产品设计主要是自有设计团队和买手制度相结合。
但是这是买手的含义吗?买手就是抄袭吗?
其实,买手模式在实际商业行为中面临着本土化问题,一个客观因素是国内部分服装企业的开发实力比较薄弱,很容易出现抄版。
有业内人士指出,服装行业抄袭并不新鲜,不过ZARA、H&M的买手模式已经相对成熟。
“在欧洲,买手是一个50多年历史的成熟职业,中国企业盲目效仿只会消化不良。”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孙瑞哲说。
“有一种演绎值得警惕,就是抄板型买手。”姚晓云说,国内媒体对ZARA买手的报道夸大了,ZARA买手最厉害的地方,是能以最快速度把时尚产品再生产出来,但不能因此就把它作为买手的定义。
她认为,中国企业喜欢抄近路,怎么好赚钱怎么来,这样永远也产生不了好品牌。
“买手并不是简单的采购和抄款。”陈芃说。
而很多服装企业目前所指的买手所履行的职能,“说白了就是拉一盘货回来,组织经销商筛选而已。”
“国内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买手,” 服务过GIEVES&HAWKES、K&C的买手姚黎颖说,现在担任买手人的,第一类是代理商,第二类是品牌经理或店长。
而国外买手往往以百货店买手为主。
因为在国外,百货店多是商业模式,它们往往自己代理品牌或者有自主品牌,这就需要关注哪个款式好卖,哪个款式滞销。
但国内,百货店多为物业模式,它只关心商家销售额,而不关心商家销售额是如何完成的。
因此,“国内买手会最先从代理商,尤其是运动类服装的代理商中发展起来,”邵立刚说:因为这是中国国内竞争最激烈的领域。
“就买手功能而言,中国服装企业一直都存在,很多老板本身就是一个买手。” 国际时装品牌发展管理中心总裁王翔生说。
其实,为企业服务的买手们,即品牌买手。他们的品牌则称为买手品牌。买手品牌,以买入为主,然后在将买入的货品贴上品牌,发到销售网络中去。
他们是一个流动的品牌公司。
这样的买手品牌,是服装业发展的一个方向。有专家介绍说,当商品本身差异性愈来愈小时,顾客就会透过对品牌认知,进行购买。
也就是说,顾客消费取决于品牌与他的印象。显然,这又取决于品牌主张、审美、品位等。而这一切又与品牌在该区域的市场号召力有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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